渝关技贸之声 | 韩国新版畜产品法规解读与出口指南
去年年底,韩国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APQA)修订发布了《韩国境外畜产品企业和检疫场所管理规定》(韩国动植物检疫局第158号公告),该公告扩大了检疫场所范围,对出口韩国畜禽企业和检疫场所批准程序、申请书及企业检查表等进行了更新,于2020年3月1日起生效,旨在加强APQA对境外畜产品企业和检疫场所进行的批准、跟进和注销等具体措施的管理。
为更好的帮助企业理解修订后的法规内容,下面小编就和大家梳理一下流程和变更内容,供广大畜产品出口企业参考。
01
适用范围
ONE
APQA第158号公告适用于根据《预防动物传染病法》或者进口卫生要求需要审批的境外畜产品企业和检疫场所。其中:
“畜禽企业”是指从国外出口到韩国,符合进口卫生要求的肉类和肉制品的屠宰、加工和储存场所,如屠宰包装厂、肉类加工厂、仓储等。
“检疫场所”是指除畜禽企业外,其他需要审批的境外场所。
变更内容:
原文:
02
申请注册
TWO
出口国政府申请批准境外企业的,按照APQA第158号公告附件1中附表1《机构批准申请书》等要求提交的文件,由出口国政府出具对相关境外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的结果。
申请批准场所的,提交附表2《检疫场所申请书》。
(以上均为部分表格)
变更内容:将附录1变为了附件1的附表1和2。
如果需要更多关于出口国畜禽检疫和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APQA可向出口国要求相关数据。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无需申请:1.通过跨国磋商获得《出口国禽畜机构批准计划》认可的国家——加拿大(除牛肉)、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 经出口国通知,在进口卫生要求中确定境外机构审批办法的。
03
审批程序
THREE
APQA可以根据出口国政府的审批申请,通过现场检查或文件审查等方式(新增),对境外机构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通过与MFDS(食品药品安全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境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APQA对疾病预防和检疫区域进行检查,MFDS对卫生区域进行检查。
国与国之间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原文:
04
批准决定
FOUR
APQA应当按照公告附表3关于境外企业的检查表进行现场检查或文件审查,决定批准,补充批准或不予批准,并报告给出口国政府。境外企业申请提交材料不足的,APQA会向出口国政府发出补充材料通知,出口国政府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APQA提交补充文件。
APQA最多提出两次关于境外企业资料补充的通知,如在收到两次材料补充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未回复,或者材料补充不足的,可以不予注册。
变更内容:
1.明确补充批准时效
2.细化现场检查内容
原文:
05
取消批准
FIVE
对三年内未向韩国出口的生产企业,APQA可以取消注册资格(新条款)。被韩国APQA取消注册资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原文:
06
事后检查
SIX
APQA可进行现场的事后检查以确认情况,包括出口国和境外企业进口卫生要求的实施情况。最好每3〜5年对每个出口国进行一次事后检查。
07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SEVEN
APQA每年编制一份境外机构的检查计划,如现场检查已在海外机构的年度现场检查计划中,其检查费用按照APQA的预算进行,但现场翻译和国内交通费用由出口国承担(新增)。需要紧急进行现场检查的,可以在年度计划之外单独进行现场检查。
原文:
08
其它须知
EIGHT
1.出口肠衣企业(企业来自于禁止进口偶蹄动物的国家,并使用了来自允许进口偶蹄动物的国家的原料)、肉类热加工企业申请注册需要接受APQA的现场检查,其他企业可能实施文件审核或派员实施现场考核。
2.企业检查表中有“出口国官方兽医是否按照出口国政府屠宰检验标准进行宰前和宰后检验”,建议对韩出口屠宰企业做好与地方畜牧部门的沟通交流,由地方畜牧部门兽医实施宰前宰后检验工作。
小编说明:上述关于《境外畜产品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则翻译是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参考的非官方版本,同时,去年韩国还对《中国产热处理家禽肉制品进口卫生条件》和《偶蹄类动物天然肠衣进口卫生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所有规定应以韩文原件为准,如果对具体相关要求和规定理解存在困难,可及时求助海关相关部门。
“渝关技贸之声”将持续聚焦重点进出口产品和目标国家市场准入、合格评定、检疫要求、法规标准等国际贸易热点、难点,定期发布相关研究、资讯和风险提示,助力外贸企业跨越壁垒、扩大出口,敬请关注。
END
素材来源:西永海关 涪陵海关 企管处
供稿:邓毅 焦萌萌 周文婷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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